Friday, January 29, 2021

公寓强制验冠病无防疫作用

《當今大馬》訪談專題報道:公寓强制验冠病无防疫作用,专家担心会弄巧成拙

https://www.malaysiakini.com/news/560753

蒙纳士大学公共卫生及卫生系统研究员张永隆向《当今大马》表示,即使所有住户都呈上冠病检测报告,也无助于防疫。
“筛检结果只能说明,此人受检测时是否有染上冠病。”
“即使一名租客呈上阴性的冠病检测报告,也无法避免他之后可能会染上冠病,进而感染其他住户。”
他说,无论租客是本地人或外籍人士,都无法确保只做了一次检测后,从此再也不会染病。
公共卫生政策研究员林志翰则提醒,公众不应该迷信筛检的作用,而是应该了解在什么场合与条件下才适合去做检测。
他指出,检测有其局限,譬如一些患者刚染病就无法侦查到病毒,也有患者在康复后可能在做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时侦查到病毒的残骸,但不代表还有传染力。
他也认同张永隆的说法,即筛检只能说明检测者当下是否有染病,但其费用不菲,民众不可能定期检测。
“我可以了解为何雇主需要承担责任,筛检工作单位的员工。这是因为员工为了工作需要而无法避免外出,必须与他人交流和接触。”
“但为什么公寓住户有必要自行做筛检呢?毕竟做筛检的成本不低,不若女性使用验孕棒方便且便宜。而且,只做一次检测没有太大的防疫作用。”
林志翰批评,公寓单位茫无目的地大范围检测,效果不彰,却劳师动众,耗费住户的钱财。
“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追踪病例……除非公寓里出现确诊病例,然后追踪接触者,让他们做筛检。”
...
卫生部此前规定,第一及第二级2019冠病确诊者只需居家治疗与隔离10天。
张永隆担心,若公寓管理单位不愿让检测呈阳性的住户进入公寓单位,意味着第一级或第二级的患者无法在家中隔离。
林志翰也认同,公寓单位的举措可能与卫生部的居家隔离要求相抵触。
他说,由于病例剧增,卫生部前线人员已经过度疲劳,防疫工作进度缓慢。
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人的冠病检测呈阳性,也不会立即送院治疗。
因此,他担心公寓的“法外立法”会造成反效果,即原本没有受感染的人到高风险的医院或诊所筛检,反而提高染疫风险。
他解释,医学界去年5月的一份研究发现,冠病患者出现症状的第5天开始,症状就会改善;出现症状的第10天后,患者会失去症状与传染力,能够康复出院。
至于无症状患者,他们确诊后的10天后,也被视为不再具有传染力。
他表示,由于医疗资源紧张,卫生部往往在患者出现症状的第7天才能安排入院隔离。
根据卫生部的指南,一名冠病患者在出现症状的第10天后,若他们不再有症状,就可以出院。
因此,林志翰认为若没有出现严重的症状,或并非家中不适合隔离,筛检并无必要。
“若出现严重的冠病症状就需要治疗护理,如此一来要求筛检就比较合理。”
他补充,有80%的冠病患者是属于无症状或轻微症状患者。



***
完整的訪談筆答實錄:

1. 公寓是冠病传染或簇群爆发的主要场所吗?多少%的簇群来自公寓?
答:昨天在當今大馬公佈的病例發生的地點,就有7個是公寓的住戶。我不能確定有多少簇群來自公寓,因為去年10月,衛生總監諾希山已表明不會再以事發建築物命名簇群。在這之前以公寓命名的簇群有Menara City One Condominium , Kondo Sierra East, Condominium Hulu Langat.
由於出外工作的人終究需要回家,所以若有公寓出現感染病例不足為奇。但如果說公寓住戶因接觸到另一單位的住戶而受到感染的,恐怕並沒有像一般人的想象嚴重或容易。 對比工作單位,一大夥人可能在空間限制下同一時間一起操作。要知道,新冠病毒的傳染方式最主要是通過人與人近距離接觸。在行管令的限制下,公寓住戶之間的社交互動本来就應該不多,也不一定在同一時間會與其他住戶碰面,所以即使公寓裡有傳染病例,應該是住戶出外辦事或工作时不幸地被感染。
一般上,公寓裡最大風險的地方是升降機內,由於窄小密封空間造成住戶之間的人身距離靠近。其他要關注的是入門處手把、升降機按鈕等,但只要住戶記得回家勤洗手,公寓管理層有做好定時的消毒工作,其實也沒有什麼好害怕。 2. 既然大部分感染群是来自工作场所,要求公寓住户做筛检,是否有助防疫?

答:你說的沒錯,日前衛生總監諾希山顯示的數據表示,自從1月6日以來,靠近三分之二的感染群來自工作場所。
我要籲請大家不要太迷信篩檢的作用,要了解在什麼適當的場合和條件下使用比如說RTK Antigen和RT-PCR等的檢測。尤其對於前者,請公眾務必要參考衛生部的新冠指南Annex 4c。大家必須了解這些檢測的局限:比如說,剛染病的前幾天可能這些檢測方式無法偵查到病毒; 早已康復的無症狀受感染者也有可能被RT-PCR偵查到病毒的殘骸,不代表他還有感染力,等。但篩檢的最大問題是,到底需要多頻繁,要做多少次才有效?即使結果正確是陰性的,不代表那人隔天就不受感染,是吧?
我可以了解為何僱主需要承擔集體的責任為工作單位的僱員做篩檢,因為這些員工為了工作需要而不惜出來進行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和接觸。那麼為何公寓住戶有必要自行做篩檢呢?畢竟做篩檢的成本不低(不如女生的懷孕檢測棒那麼方便使用又便宜),而且做一次並沒有太大的防疫作用。
目前衛生系統已過度操勞疲累了,衛生部也已頒布新措施也呼籲那些無症狀的密切接觸者甚至是確診的一級二級患者自行居家隔離(如果居家條件理想),我怎麼看都不需要一般公寓居民勞師動眾自行自費做檢測,除非衛生部通過病例追蹤鑒定哪座公寓有高密度和高風險如去年3月尾的Kluster Menara City One,該棟樓被EMCO lockdown。 3. 部分公寓的规定是针对移工群体:移工必须交检测报告,才能租房。这造成一些移工无法租房,这会有什么影响吗?
答:這些公寓更加不可理喻,這分明是有歧視的成分。根據我的最新了解,除非那些公寓是某些僱主向人力資源部通報為他們的移工勞力提供的正式住宿地點,這些篩檢還是由僱主負責,和公寓管理單位監督,這就不同。若不是這個情況,一般上,比如說落單和獨立工作的外籍人士住戶,他們不應該被約束。我不曉得這些公寓管理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認為非常有爭議性,甚至可以被挑戰。是否這些公寓管理層誤會了Perkeso的外籍移工篩檢政策,還是他們被誤導? 4. 这是否会抵触卫生部居家隔离(针对一级、二级患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政策?甚至是违反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
答:我認同說這公寓居民篩檢措施是不需要的,也與你說的最新居家隔離政策相互抵觸,可能還會造成反效果——把原本沒有受感染的人推去高風險地點如醫院或診所進行篩檢,增加接觸到受感染人士的機會,這不僅違反了行管令限制外出的用意,也無助於防疫。 大家應該要了解,除非你有令人擔憂的症狀發作,即使你真的受感染了,80%的情況你是無症狀或輕微症狀的,大約10天后就失去了感染力,檢測結果是什麼已不太重要了也沒有了意義,反而你會增添你的財務負擔和精神緊張,再況且衛生部已過度操勞了無法為你做些什麼,或許結果還是一樣叫你居家隔離而已。所以,何不在這段期間充分地居家隔離,檢測能免則免?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