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街随机作民调,问民众是否支持政府提供免费公共交通服务,相信绝大多数均会支持。若再问他们是否支持政府大幅度津贴汽油、免费通行大道、免费泊车政策,肯定也大受欢迎。虽说民选政府需聆听民意,但若政策都被民意挟着走,政府要自问:这样做有没有矛盾?到底政策的方向是要鼓励民众多搭公共交通,或鼓励更多私家车上路?此例说明,有魄力远见的政府应引领民意作正确的判断,勇于突破、改变和进步,而不被民粹政策束缚。
最近,槟州政府决定从明年起禁止街头小贩聘请移工掌厨,并以槟岛与威省市政局所作的民调背书。在槟岛,近九成受访者支持这项措施。政府的出发点和用意固然好,志在保持本地街边美食的原汁原昧,以及确保低下阶层人士可获小贩执照。但民调无法预测此措施可否实现此用意。不少人权份子和社运人士不满,撰文批评这具有歧视意味的政策。此前的批判评论,我不再赘述。这里我提供另一个参考政策,看看他国如何保持各自的特色美食。
法国和意大利是举世闻名的美食国。法国的葡萄酒和芝士乳酪;意大利的切片火腿、面条和咖啡口碑极佳,品味领先全球。德国的香肠和啤酒也是重点保护的名产,其他欧盟国家亦有特色美食。
2012年,欧盟把三项制度方案纳入既有的欧盟规章,即「原产地名称保护」(Protected Designation of Origin - PDO) ,「产品地理标志保护」(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 PGI)以及「传统特色保证」(Traditional
Speciality Guaranteed - TSG) 制度。PDO和PGI制度是为了保护某地域生产具有特色和品质的食品。这些食品只限在当地生产,加工和制备。分别是PGI的申请要求从宽,不强制所有加工制备过程必需在本地完成。PDO和PGI制度的例子就分别有法国香槟(Champagne)和英国康沃尔馅饼(Cornish Pasty)。TSG则不限定于生产地域,但重点保护传统食品的特色。
所谓的食品特色,在该法令第三章1151/12条款说明,食品的材料,生产加工方式必须是“传统”的。而这“传统”必须已维持了至少30年。食品的生产属性同时也必须与类似食品区分。按照欧盟保护制度,通用名称不可注册,例如切达乳酪(Cheddar Cheese),但特定产区West Country
Farmhouse切达乳酪就行。
槟城美食名称如炒粿条和叻沙已家喻户晓,早已在全国各地通用。若要立法保护,政府就应引用类似PDO或PGI制度,强调槟城美食的独有本地特色,同时也阐述所谓’原汁原味’的客观标准。如此一来,无论是移工,外地人或本地人,只要在食物材料采购和烹饪过程没根据特定标准,就被视为违规,除非他们改用其他食物名称。这不就区别了正宗本地食物和一般马来西亚美食,同时又能保持槟城食物的原味?
政策应直接对应问题的本质。政治人物真的需要花心思研究、思考和讨论替代政策的可能性。若能有效地解决问题,相信民意仍归属英明的政府。
本文刊登于《火箭报》2014年11月15日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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