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1, 2014

《星岛恋》:流亡中的电影与现实

上个月出席了马来西亚社会传播中心(KOMAS)主办的2014年自由电影节,有幸在槟城观赏了新加坡政府禁播的人权纪录片《星国恋》。有幸,是因为此片差点因内政部的“关注”而腰斩,令我以为它除了危害新加坡的国家安全,也波及我国这个好邻居。去年,政府以影片没获国家电检局批准的理由,当场终止《停火地区-斯里兰卡杀戮战场》内战人权纪录片的播映。

电检局禁止影片的理由可以是宗教(如好莱坞巨片《诺亚》)或道德(如《华尔街之狼》)。别以为只有外国影片被禁,早前由本土独立电影导演阿米尔莫哈末的两部马共纪录片《最后的共产党人》(The Last Communist)和《村民,你好吗?》(Apa Khabar Orang Kampung)都被禁映。

原定去年八月上映的《新村》也因题材牵涉马共,迄今仍未能公映,但赞颂首相纳吉先父拉萨的《王者回归》(Tanda Putera)虽惹争议却可公映。这说明要播放政治题材的电影不是不行,先决条件是要政治正确。

马来西亚政府对马共历史的恐惧是真实的,以致马共总书记陈平过世了,骨灰还继续流亡。诚然,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也只限于官方历史记载。人民有权得知历史全貌,民主成熟的国家社会应开放胸怀,让民间自由地通过各种管道获取政治倾向各异的资讯。近年来《林肯》、《撤切尔夫人》、《辩护人》等政治历史人物传记电影分别在美英韩国上映,不需顾及某方的神经敏感度而令大家都没戏看。

《星岛恋》讲述流亡世界各角落而返国无门的新加坡国民的故事。他们思乡,但更重要的是坚持当初的政治原则和理念,不出卖灵魂。如今新国已是繁华都市,难以想象现在连他们的故事也没有入境的自由。

主角们的流亡生涯,无不暴露着当权者无情打压公民的最后权利-- 行动自由。即使有些流亡者在后期被迫换了国籍欲重踏故土,通过正常程序依然不得其门而入。流亡,是他们付出的良心代价。政府对待异议分子,其专横霸道绝非“纯属虚构”的电影情节;逼使国民流亡更非新国之专利。我国政府近期似乎在制造21世纪新一批的政治难民。不久前,社运份子阿里阿都加里尔为躲避政府利用《煽动法令》折磨他,而向瑞典寻求政治庇护。兴权会(Hindraf)前领导人瓦塔慕迪和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也曾为了逃避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而流亡英国。


事实上,我国的政治流亡份子不太多,反而是用“脚”投票的“经济流亡者”更多。据世界银行2013年的统计,大约有84万马来西亚国民在海外生活,其中31万国民在海外工作。除了事业前景,高达60%受访的“经济流亡者”表示,离国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不公平。这让我想起孙中山先生的指导思想和著名题词--“天下为公”。他与同盟会同志在革命成功前都是流亡者,在海外继续为国内公正而抗争,有人出钱有人卖命。


如果政府容纳异议自由,公平对待国民,哪还会有流亡份子?几部独立纪录片、甚至政治卡通都不能容纳的国家,还可能是全世界最民主的国家吗?


本文刊登于《火箭报》2014年12月1日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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