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7, 2012

写在428之前 (抢先版)


428日,这已是第三次净选盟号召民众上街游行了,目标依然如当初一样,就是要求干净和公平的选举。为什么这个要求非常的重要?简单的说,就是我们要有一个具有正当性,充分代表人民利益的民主政府。政府就好比一个总经理,要有效和公平地分配国家资源管理国家。有了一个受民意委托的政府,才能凸显出人民才是真正的老板,主宰着自己的命运。反之,如果一个政府被普遍视为要依靠操控选举作弊而上位维持政权的话,那是对人民的智慧的侮辱以及对民主制度莫大的讽刺。

净选盟的8大诉求,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关于选举投票技术性改革的诉求,主要围绕在审核及确保选民资料的合法性和正确度。可以纳入这类诉求点的包括:要求透明干净的选民册,改革邮寄选民制度和投票日当天应用不褪色点墨汁。这与谁参与投票(选民身份和资格的争论)和谁可以用特定的方式投票(邮寄选民的定义和投票方式的设计)有很大的关系。(二)关于竞选期间各党派的公平和自由竞争的诉求。净选盟要争取至少21天竞选日;自由和公平的媒体报导和平等利用平台宣传的机会;要加强公共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防止滥权偏袒);要停止贪污贿选和停止一切肮脏的政治手段。这些诉求对准看守政府,防止他们滥用看守执政党的优势来操控选民的投票倾向。


对于在野党来说,目前杀伤力最大的莫过于第一类的诉求层面。近来,选民册和邮寄选民问题陆续地被揭发和被强烈质疑,闹得满城风雨。其中一些数据更令人触目惊心,例如:有65千名选民被鉴定是‘前’外国人(其中大约5万名在沙巴州),但绝大部分人的身份证号码却指出生地是大马;有4万名选民的身份无法从国民登记局资料核对;还有65千名选民年龄大于85岁;16千名选民的性别和身份证号码被搞混;至少有340万名选民(大约总数的27%)的身份须要被核查,因为身份证地址与选区投票地点不符。选民册里的‘幽灵’和‘外援募集’指控若属实,就足以让在野党阵线未战先败了,不管第二类别的改革建议会否被采纳和执行。这就好比一支足球队在球赛还未开场前就预设被攻进了两球,这现象英文称为’Handicap‘。国阵政府常爱引用民联能成功利用选票赢得5州政权和打破国会三分一的议席来力证选举干净。倘若在野党真的相信这制度是公平的而继续如常地玩下去,那就有如赌徒般地天真相信赌场赌庄的制度是对玩家公平的,没有十赌九输这回事。

或许有些人会说邻国新加坡的民主制度也是摆出来装饰橱窗的,但至今我本身还没听说过当地的在野党有投诉过有关选民册和投票算票时作弊的技术层面问题。虽然他国也面对有类似我国的选举制度问题(比较集中在选区划分制度的不公平及执政党滥权控制所有机关资源和媒体来助选的高压手段),但至少人家也允许和开放给海外国民投票,我国选委会竟然连这个基本国民权利也否决。现在就连缅甸的选举都可以办得那么有信心,甚至邀请和开放给国际组织机构来观察和监督(即使最后还不算是完全的‘干净’)。假如我国的选举真的像选委会所描绘般的干净,为何不敢向缅甸看齐呢?

就在419日,我国下议院挑夜灯日以继夜开会通过众多法案。其中一条正是《选举犯罪法案》的修改法案,竟然‘静悄悄’地在国会被通过了而没被主流媒体注意到。3处的修改正与净选盟的目标和8大诉求背道而驰,反而加强了选举作弊和龌龊政治的可能性。这等于给针对选举改革而设立的国会特选委员会一个巴掌,大概也可以反映出中央政府对选举改革的政治意愿有多强烈。

所以说,428游行已经是逼不得已的公民义务了,即使是散落在全世界各地的大马人也都一样。如果你认同目前的选举制度存有极大问题,又相信干净和公平的选举是大马民主的基石,以及未来生活各权益的保障,那么428就约定你了!我会在德国柏林履行我的公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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